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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阳泉市郊区第一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3-04-20 09:22:56 山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sx.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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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3年阳泉市郊区第一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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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25号)和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阳审资质发〔2023〕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阳泉市郊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阳泉市郊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阳泉市郊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阳泉市郊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户籍或居住证在阳泉市郊区的其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本区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阳泉市郊区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阳泉市郊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8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郊区认定机构: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顺序以现场取号为准。

  地址:阳泉市郊区政务中心(蓝樾充电站旁)三层“农社民生”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平台:0353-5602669,0353-5602671(http://yq.sxzwfw.gov.cn/yangquanjiaoqu/public/index“阳泉市郊区政务服务网”工作动态、“阳泉市郊区政务在线”微信公众号)。

  (二)体检地点及时间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详见附件4)。

  体检指定医院: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郊区人民医院)(地址: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东大街8号)(咨询电话:0353-5151886)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50。

  体检盖章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下午2:30—4:30。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郊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户籍在本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本人页)。

  3.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4.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原件(本人页)。

  5.驻本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本区部队。

  (二)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必须是已毕业人员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四)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注意: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五)体检合格证明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需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原件。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七)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五、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材料: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4.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携带原教师资格证或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4.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本人档案中没有,可去原发证机关复印。

  六、其他须知事项

  1.《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2.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3.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郊区认定机构提供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领取方式,如在报名时选择“邮寄送达”,需详细准确填写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在现场确认时主动与工作人员再次核对邮寄信息是否无误。在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由认定机构通过快递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5.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4认定机构体检安排

  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列表:附件3.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docx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4.认定机构体检安排.docx

(编辑:duji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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